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律师姓名:王勇律师
手机号码:18666276068
邮箱地址:13776695015@163.com
执业证号:13201200610493975
执业律所: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88号清江苏宁广场2305、2306室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会因为性格不合或生活相处的过程中出现感情问题导致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双方需要约定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和共同财产分配的问题。那么女儿的抚养权会优先给女方吗?小编整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具体阐述,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离婚了,哪些情况下子女随母方生活?
1、离婚没有只能随女方生活的法定情形。但具有如下可优先跟随女方生活的情形:子女不满两周岁;子女已满两周岁,且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子女已满八周岁,自愿跟女方生活,且女方具有抚养能力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优先考虑女方有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优先考虑女方有抚养权的情形
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女方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随女方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
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
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女方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家庭暴力、婚外情等。
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
男方有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男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男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三、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提供自己和配偶方的基本条件方面的证据。比如:工资收入、受教育程度、思想品质方面的等等,谁的经济情况好,谁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谁就有可能取得抚养权。
2、自己和配偶方的父母基本条件方面的证据。比如:长期带孩子的意见、老人的身体情况等。
3、孩子的生活环境方面的证据。比如:孩子一直居住的房屋、孩子上学的距离远近、生活小区情况等等。
4、听取10周岁以上孩子自己的意见。所以适当做做孩子的工作还是必要的。
以上就是女儿的抚养权会优先给女方吗的相关内容介绍,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请律师事务所帮忙解答疑问。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