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律师姓名:王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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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感情破裂时,已经达到无法修复时,没办法也只能走到离婚那一步,起诉离婚是夫妻离婚的方式之一,起诉离婚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人要载明起诉请求,事实和理由等的内容,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判决,那么在起诉离婚前婚前财产能不能转走?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在起诉离婚前婚前财产能否转走
婚前财产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所以起诉离婚前,可以转走个人婚前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财产具体是指哪些
(一)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如工资,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如继承的房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二)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三)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如钻戒等高价值的饰品;
(四)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如尚未发表的文章;
(五)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如婚前财产的书面协议,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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